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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鲍仔小吃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鲍富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1122MAE8828N86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文峰镇铁路社区药都路82号商铺1层103-104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陇)市监罚〔2026〕143号
经查,当事人在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后开始从事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5年2月份从兰州市东上圣水产有限公司购进油炸素串和五彩糯米各1箱,每箱5袋,油炸素串每袋15支,五彩糯米每袋17支,油炸素串购进价为52.0元/箱,每支0.7元,五彩糯米购进价为59.0元/箱,每支也是0.7元,货值金额共计111元,购进油炸素串和五彩糯米时索要了供货方资质、购进票据及产品合格证明,但当事人在案发后找不到了。执法人员针对当事人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及索要购进票据的行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2026年6月4日前改正。当事人购进油炸素串和五彩糯米后,进行油炸后按支销售,销售价格都为1.0元/支。截至2026年5月27日,油炸素串销售了71支,五彩糯米销售了79支,都是在保质期内销售的,剩余的4支油炸素串和6支五彩糯米已被我局执法人员在2026年5月27日扣押,货值金额10元。因为当事人没有涉案食品的销售记录,从而没有证据证明该店销售了超过保质期的油炸素串和五彩糯米,没有违法所得。当事人对以上违法事实予以认可。
对陇西县鲍仔小吃店(个体工商户)进行了: 1.罚款:金额2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油炸素串4支和五彩糯米6支;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000.00元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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