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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史岳荣注册资本:31166.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13006616582801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涟滨西街骡子坳(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院内)0001幢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8-10
(2022)湘1302民初3467号
民间借贷纠纷
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刘**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2
2022-08-10
(2022)湘1302民初3465号
不当得利纠纷
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湖南娄底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3
2022-08-10
(2022)湘1302民初3462号
不当得利纠纷
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刘**,湖南安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4
2022-04-22
(2021)湘13民初163号
合同纠纷
湖南安石星源发电有限公司
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0-07-14
(2019)湘1302民初7283号
合同纠纷
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娄底市兴星实业有限公司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6
2020-01-06
(2019)湘1302民初7283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娄底市兴星实业有限公司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7
2019-12-13
(2019)湘13民初1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湖南安石星源发电有限公司
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7-16
申请公示催告
娄底市强菱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28
2021-03-25
(2021)湘1302执86号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娄底市兴星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4-22
2020-04-16
(2019)湘1302民初7661号
合同纠纷
湖南安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娄底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市天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1-02
2019-12-27
(2019)湘13民初521号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北京市丰台区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与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12-23
2019-07-11
(2018)湘13民初550号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湖南安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12-23
2019-10-17
(2019)湘民终836号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湖南安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8-12-25
2018-12-12
(2018)湘13民初547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湖南安石星源发电有限公司与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8-01-23
2017-12-25
(2015)娄中民二初字第62号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湖南安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6-10-10
2016-10-10
(2015)娄星民二初字第739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湖南安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4-07-03
2014-07-03
(2014)娄星民二初字第119号
合同纠纷
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湖南三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湖南万代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娄星消行罚决字﹝2026﹞第0029号
现查明 2026年7月2日,我局消防行政执法人员根据娄星消限字〔2026〕第003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依法对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单位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不能显示干熄焦中控楼以外的分消防控制室控制的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不能控制气体、泡沫灭火系统等设备,尚未完成改造工程。该单位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湖南省消防救援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条第二款和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条第一款(湖南省消防救援局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参照表 01-12)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5100.00元
娄底市娄星区消防救援局
2026-09-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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