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甄选深海渔港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倪柳畅 | 注册资本:50.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222MAEKX8EJ7N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兴国镇城市广场A区商业楼第3层F3-009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新市监处罚〔2026〕221号
当事人分别从武汉元富、阳新县兴国镇张记冷冻店购进精品肥羊(草原牧场)、仿生牛排(牛排)、雪花仔骨(猪排)、蟹叶尾等产品用于店内经营。当事人从2025年10月开始购进“草原牧场”,其标签食品名称:草原牧场(生制品、非即食),配料:猪肉、羊腰肉、食用盐、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购进数量3箱,购进价格675元/箱,购进总价为:2025元,该食品为条形状,用刨肉机切成羊肉卷形状,对外标注为“精品肥羊”;2026年起购进“雪花仔骨”,其配料为:鸭肉、饮用水、木薯淀粉、白砂糖、小麦粉、复合调料(辣椒粉、蒜粉、黑胡椒粉、使用香精)食用盐、香辛料,购进数量17件,每次购进价格不同,购进总价格:2360元,对外标注为猪排;2025年6月起购进“仿生牛排”,其配料为:新鲜鸭肉、饮用水、大豆油食用盐、白砂糖、味精、香辛料、马铃薯淀粉、食品添加剂(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焦糖色(普通法)、食用香料、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碳酸氧钠、柠檬酸钠、氧化淀粉、D-异抗坏血酸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乙基麦芽酚、辣椒红),购进数量:15箱,每次购进价格不同,购进总价格2738元,对外标注为仿生牛排,店员宣传为牛排;购进的“松叶模拟蟹柳”对外标注为蟹叶尾,配料:鱼糜(鱼肉、白沙糖、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蛋清粉)水、淀粉、冰鸡蛋白、棉日糖、食用盐、味精、调味料酒,水产品调味料(水、螃蟹、麦芽糊精、白砂糖、食用盐、味精、琥珀酸二钠、5’-肌苷酸二钠、食用香精、山梨糖醇、辣椒红,主料量占产品净质量分数≥70%致敏原表示:配料中含有鱼类及其食品,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甲壳纲类动物及其食品,购进数量3箱,每箱的购进价格不同,购进总价为:1450元,根据当事人的进货台账,以上四款产品购进的总价格为8573元。当事人在店门口对外宣传“好肉原切.自助畅吃”,在店内宣传“现切、这家店果然不一般、不能没有你”等,由于当事人采用自助餐经营模式,没有销售台账,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作出罚款55000元的行政处罚。
55000.00元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