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同乐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汤尚平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121MA361MQ841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旭日北大道4号103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18
(2024)赣1123民初2940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谢**
江西同乐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黄**,黄**,黄**,黄**,醴陵市白兔潭先锋出口花炮厂(普通合伙),玉山县临湖红文烟花炮竹店
玉山县人民法院
2
2024-08-28
(2024)赣1123民初2940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谢**
涪陵市白兔潭先锋出口花炮厂,玉山县临湖红文烟花炮竹店,黄**,江西同乐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黄**,黄**,黄**
玉山县人民法院
3
2022-07-04
(2021)赣1104民初5704号
吴**
江西同乐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浏阳市大瑶南亚出口花炮厂,黄**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广信市监处罚﹝2026﹞74号
经查,上述不合格产品,“福满人家”爆竹(型号/规格:单个药量:0.06g,生产日期:2025年-4月)是当事人从万载县金福花炮制造有限公司购进的,进价12元/盘,数量256盘,购进价3072元,销售价为16元/盘,货值金额为4096元。该产品除8盘抽样送检外,剩余248盘于2025年12月10日退回生产厂家。至案发时,获得利润32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32元,处4096元罚款,合计罚没款4128元,上缴国库。
4096.00元
广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