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合肥朴盒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汪苗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MA5FLCU16M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万佛湖路150号观澜花园商办楼30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合瑶市监七不罚字〔2025〕56号
当事人原名称:合肥胤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七里站街道长江东大街与肥东路交口东南侧闽商国贸中心1幢2幢1-办2012室,2026年1月14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合肥朴盒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变更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万佛湖路150号观澜花园商办楼309号;当事人抖音店铺和淘宝店铺所售的涉案商品均为纸碗。当事人抖音店铺泽乐瑞胤运餐饮具专卖店销售的纸碗是委托河南康森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许可证号豫XK16-205-00189,当事人于2025年9月21日从河南康森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购进500牛皮长方碗50件,每件300只,购进单价为46元/件,购进金额为2300元,产品合格证上标注有产品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当事人淘宝店铺绿地纸碗销售的纸碗是委托无锡市诺美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许可证号为(苏)XK16-205-00493,当事人于2025年6月13日从无锡市诺美包装有限公司购进200件,每件300只,进货单价为45元/件,进货金额为9000元,产品合格证上标注有产品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因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时为整件购进,包装上标注了产品名称、材质、生产日期等信息,当事人因经营需要,对购进的涉案产品进行拆零销售,并在销售过程中附有合格证复印件。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材料,当事人在销售过程中部分订单纸碗无产品名称、执行标准等信息。因无法核实具体未标注产品的订单数以及订单金额,故违法所得不可计。
1;不予行政处罚。
0.00元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6
2
合市监包罚﹝2026﹞47号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易合规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对当事人在天猫网店(泽乐瑞旗舰店)销售的小猪纸碗(340ml无盖,批号:2025/5/29,标称生产者:安徽好尔宜纸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数量(检样:70只、备样:20只),评价规则为2025年杭州市流通领域(网络)食品接触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检测报告》(NO:HST-A250801907-28-001-WT-G1)显示纸碗的抗压强度检验结果:242N,检验依据:≥300N(GB/T 27591-2011),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经检验,所检项目“抗压强度”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安徽好尔宜纸塑制品有限公司于2025年06月06日变更企业名称为安徽胤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纸碗是当事人于2025年6月30日从安徽胤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购进,总共采购13箱,每箱400只纸碗,单价28元/箱,安徽胤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开具销售出库单364元。当事人购进纸碗后全部在天猫电商平台销售,售价9.9元/100只,目前抽检批次小猪纸碗全部售罄。当事人有查验并留存厂家安徽胤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淋膜纸碗的《检验报告》。计算当事人销售涉案纸碗的货值金额为514.8元,认定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150.8元。
1;罚款叁佰柒拾元; 2;没收违法所得壹佰伍拾元捌角。
370.00元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