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雷公山苗侗山珍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阮皓东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634MAALUKP87W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雷山县丹江镇龙头街道办事处13号楼1-2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雷市监处罚﹝2026﹞58号
2026年5月25日,当事人从黔东南好有缘农副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进线椒一批,共计50千克,并于购进当日全部对外销售完毕,无剩余库存,无召回条件。经检测,该批次线椒重金属镉含量超过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的限量指标,属于重金属污染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 经核算,当事人经营该批次不合格线椒的货值金额为人民币贰佰肆拾元整(¥240.00),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肆拾元整(¥40.00)。
当事人的涉案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结合当事人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
2000.00元
黔东南州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