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严厂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81323464109T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温岭市横峰街道下洋林村128-1-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04
(2023)浙1081民初66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岭市严厂鞋业有限公司
王**
温岭市人民法院
2
2023-08-22
(2023)浙1081民初73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岭市严厂鞋业有限公司
张*
温岭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03
2024-11-08
(2024)浙1081执2995号之一
合同纠纷
温岭某某公司;王**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市监处罚〔2026〕1028号
当事人于2026年7月,在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货号为“2608-1”的鞋子鞋帮外侧处标注与某某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图案;在鞋舌处、鞋后跟处使用与某某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至2026年7月29日案发,当事人共生产标有上述标识图案的货号为“2608-1”的鞋子共计432双,成本价为23元/双,销售价为25元/双,上述鞋子尺码为35-40码,尚未有销售出去,余上述货号为“2608-1”的鞋子432双被本局查获并依法扣押在案,以上共计经营额10800元。
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其行为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涉案鞋类产品未出厂、销售,决定予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销毁侵权的鞋子432双; 2.罚款10368元。
10368.00元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17-07-07
2016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