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丹蒙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卢享通 | 注册资本:3729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007678951297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布尔台格办事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08
(2021)内0627民初37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久兴科贸有限公司
内蒙古丹蒙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
2021-12-22
(2021)内0627民初33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思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3
2021-05-20
(2021)内0627民初162号
合同纠纷
鄂尔多斯市靖腾工贸有限公司
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公司,温州东大矿建工程有限公司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4
2020-06-09
(2020)内0627民初752号
合同纠纷
鄂尔多斯市靖腾工贸有限公司
温州东大矿建工程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5
2019-11-22
(2019)内0626民初1525号
承揽合同纠纷
陈*
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边*
乌审旗人民法院
6
2019-11-22
(2019)内0626民初1525号
承揽合同纠纷
陈*
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李**,边*
乌审旗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13
2020-07-31
(2020)内0627民初752号
合同纠纷
鄂尔多斯市靖腾工贸有限公司、温州东大矿建工程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2-04-02
2021-07-09
(2021)内0627民初162号
合同纠纷
鄂尔多斯市靖腾工贸有限公司、温州东大矿建工程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12-28
2020-12-02
(2020)内06民终1737号
合同纠纷
鄂尔多斯市靖腾工贸有限公司与温州东大矿建工程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9-04
2019-12-19
(2019)内0626民初1525号
承揽合同纠纷
陈*与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乌审旗万凯恒商贸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0-09-04
2020-06-28
(2020)内06民终986号
承揽合同纠纷
陈*与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乌审旗万凯恒商贸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0-08-29
2020-08-19
(2020)内0627执575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翰轩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9-09-29
2019-08-21
(2019)内0627民初22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内蒙古思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6-27
2019-06-10
(2019)内0627财保1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内蒙古思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前保全民事裁定书
2500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18-12-28
2018-12-07
(2018)内06民民特60号
合同纠纷
山东隆源矿业工程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分公司与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蒙(伊)煤监管罚﹝2026﹞3009号
1.12101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与12102回风顺槽联络巷交叉口处动力电缆与信号电缆缠绕布置。涉嫌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零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2.12101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工作面以外680米范围,瓦斯抽放管路没有安装接地装置。涉嫌违反了《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标准》(GB50471-2018)第5.2.7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3.1510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尾前30-56m无急停拉线。涉嫌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4.1510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尾转动部位未设防护栏;12105切眼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头非行人侧转动部位未设防护栏及警示标识。涉嫌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5.2-2煤盘区变电所穿墙电缆用套管保护,未采用不燃性材料严密封堵管口。涉嫌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零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6.12105切眼掘进工作面距迎头200米范围内未安设辅助隔爆设施。涉嫌违反了《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第6.5.2.4,《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按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按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按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按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
2026-07-20
2
蒙(伊)煤监管罚〔2026〕3005-1号
1.矿井2026年2-4月生产情况统计表,2月份全矿产量68.0343万吨(未包括矸石量11.1343万吨),3月份全矿产量108.0363万吨(未包括矸石量12.1404万吨),4月份全矿原煤产量115.9996万吨,该煤矿2月份、3月份、4月份生产原煤产量均超过45万吨(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450万吨/年)。涉嫌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符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第一项的情形;2.12102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转载机机头处一氧化碳传感器吊挂距顶板500mm(标准不大于300mm)。涉嫌违反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7.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3.井下使用的信号电缆和监控电缆没有阻燃性能检测报告,井下动力电缆阻燃性能检测报告未附电缆合格证和汇总表。涉嫌违反了《煤矿防灭火细则》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4.15109综采工作面上端头支架前方有一根锚索和一根锚杆托盘变形,支护失效。涉嫌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5.编号为鑫臻YS皮卡-04号的运输人员无轨胶轮车仪表盘不显示速度数值。涉嫌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1. 针对第1条违法违规问题,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七十三条,按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七十九条第三阶次,因该煤矿一年内因同一违法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符合从重处罚情形,责令煤矿停产整顿2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壹佰玖拾伍万元整(¥1,950,000.00)。2. 针对第2条违法违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按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3. 针对第3条违法违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按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4. 针对第4条违法违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按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5. 针对第5条违法违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按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1980000.00元
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
2026-05-13
3
蒙(伊)煤监管罚〔2026〕3002-1号
1.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450万吨/年,2025年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原煤产量分别为89.28万吨、66.86万吨、80.07万吨、92.90万吨、85.31万吨、64.27万吨,均大于核定生产能力的10%;2025年原煤产量为880.61万吨,超过核定生产能力幅度在10%以上。2. 2022年9月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批复的《内蒙古丹蒙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鑫臻煤矿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计》要求风井移交时,矿回采151盘区15111工作面,121盘区12101工作面,现煤矿准备移交15109工作面,同时12101工作面布置整体向东偏移200米。
1.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450万吨/年,2025年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原煤产量分别为89.28万吨、66.86万吨、80.07万吨、92.90万吨、85.31万吨、64.27万吨,均大于核定生产能力的10%;2025年原煤产量为880.61万吨,超过核定生产能力幅度在10%以上。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符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七十三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责令煤矿停产整顿2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1,900,000.00)的行政处罚。2. 2022年9月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批复的《内蒙古丹蒙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鑫臻煤矿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计》要求风井移交时,矿回采151盘区15111工作面,121盘区12101工作面,现煤矿准备移交15109工作面,同时12101工作面布置整体向东偏移200米。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十四项的规定,符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五条第一项的情形,《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煤矿罚款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的行政处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合并处责令煤矿停产整顿2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罚款人民币贰佰叁拾伍万元整(¥2,350,000.00)的行政处罚。
2350000.00元
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
2026-01-27
4
蒙(伊)煤监管罚﹝2026﹞3002-1号,蒙(伊)煤监管罚﹝2026﹞3002-2号,蒙(伊)煤监管罚﹝2026﹞3002-3号
1.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450万吨/年,2025年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原煤产量分别为89.28万吨、66.86万吨、80.07万吨、92.90万吨、85.31万吨、64.27万吨,均大于核定生产能力的10%;2025年原煤产量为880.61万吨,超过核定生产能力幅度在10%以上。2.2022年9月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批复的《内蒙古丹蒙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鑫臻煤矿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计》要求风井移交时,矿井回采151盘区15111工作面、121盘区12101工作面,现煤矿准备移交15109工作面,同时12101工作面布置整体向东偏移200米。
合并处责令煤矿停产整顿2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合并处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佰叁拾伍万元整(2,350,000.00)的行政处罚,合并处矿长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元整(175,000.00),处总工程师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的行政处罚
2560000.00元
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
2026-0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