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湖北锦宏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吉圣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624MADPRHFE73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九集镇泉水堰村7组特1号(住所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漳市监处罚〔2026〕109号
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TSG 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和GB/T?8334-2022?《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及TSG Z7001-2021《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附件F《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要求对液化石油气瓶进行检验。 经查,当事人在对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中存在以下问题: 1、抽查的原始记录中对液化石油气气瓶的壁厚测定只测了1处(标准要求至少检验3处),不符合《气瓶安全技术规程》9.7“检验项目和要求(1)各类气瓶定期检验的项目,应当符合本规程附件U 的规定,检验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本规程以及相关标准”和GB/T?8334-2022?《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8.1.2的要求; 2、出具的定期检验报告原始记录表没有填写检验日期,检验人员和审核人员,不符合TSG Z7001-2021《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附件F《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F2.6.1.2 的要求; 3、使用的超声测厚仪,可燃气体检测仪,焊接检验尺等检验设备检定周期已超期未向计量部门检定,不符合TSG Z7001-2021《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附件F《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F4.3的要求; 4、没有对2025年对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培训,没有制定实施内部和外部培训计划;不符合TSG Z7001-2021《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附件F《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F4.1人员管理(3)的要求; 5、没有对2025年进行管理评审和内审记录;不符合TSG Z7001-2021《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附件F《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F3.4 的要求。...[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对当事人处60000元罚款; 2、对直接责任人员(检验员)李鑫宇处5000元罚款。 以上合计罚款65000元。
65000.00元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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