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鲁甸砚池街道芯沂百货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卯昌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0621MA7BC5HW90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砚池街道阳光社区阳光大道6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昭鲁处罚〔2026〕135号
鲁甸砚池街道芯沂百货超市在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砚池街道阳光社区阳光大道62号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情况属实,经营的烟草制品共肆个品规,肆拾玖条卷烟,其中84mm红塔山(硬经典)购进20条,购进价93元/条,销售价95元/条;84mm云烟(软如意)购进8条,购进价113元/条,销售价115元/条;84mm云烟(紫)购进15条,购进价123元/条,销售价125元/条;100mm娇子(格调细支)购进6条,购进价140元/条,销售价145元/条。经云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查站检验(报告编号:WZ032603002501),检验结论为:以上卷烟均为真品卷烟,该批卷烟货值合计5565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鲁甸砚池街道芯沂百货超市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壹拾叁元整(¥:1113.00元)。
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壹拾叁元整(¥:1113.00元)。
1113.00元
鲁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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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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