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妮妮小吃服务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小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02MACH7MK85P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荆沙大道与塔桥路交汇处南国城市广场二期住宅9,10栋1层4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沙市市监处罚〔2026〕167号
经查,根据编号为№:SJ20260314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销售的“手工老面馒头”食品,在检验项目“甜蜜素”中,检验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实测值为0.0772g/kg,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甜蜜素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使用的涉案食品原料“白砂糖”是2025年12月11日从两湖市场从两湖市场沙市区荣鑫糖业购进,购买了2袋,进货单价为285元/件,进货金额为570元。当事人陈述店内制作手工老面馒头并未加入食品添加剂“甜蜜素”,导致手工老面馒头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是加入了白砂糖。因当事人主要业务是热食类制售,即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无法查证。
经查,当事人提供了上述食品原材料的进货票据,涉案食品原材料的经销商资质及相关产品的质检报告,证实履行了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本局案审会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元
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