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叶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万策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527MA9KDDDM0E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张龙乡龙翔物流园6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鹤淇交执罚字﹝2026﹞第0600052号
2026年04月15日19时50分淇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祝竞豪(执法证号16060517101),王跃辉(执法证号16060517110)通过调取技术监控数据发现,2026年04月14日06时00分,河南叶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豫E08577D重型半挂牵引车载货行驶至鹤壁市淇县S305灵山街小滹沱非现场检测点时,经治超动态称重设备检测并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并通过LED电子情报板告知该车辆驾驶员立即到淇县北阳超限检测站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当事驾驶员未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型,车货总质量55250kg,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该类型车车货总质量49000kg的规定,车货总质量超限6250kg,超限率12.76%。
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对当事人河南叶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决定给予罚款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元
淇县交通运输局
2026-07-03
2
内交综执(七)10简罚(2026)016号
2026年4月10日16时40分,在G1013海张高速锡林浩特市收费所,张岩驾驶河南叶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车辆豫EQ1300、豫E9X59挂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拉载货物为百货,行驶线路由郑州市至满洲里市,经勘验,该车长17.4米,宽3米,高4.64米,吨位为44.42吨,其中宽超出认定标准0.45米,高超出认定标准0.64米,属于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上述事实,有证据1:现场照片3张,用以证明豫EQ1300、豫E9X59挂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违法事实;证据2:现场视频1份,用以证明违法事实;证据3:现场笔录1份,用以证明违法行为发生时的现场状况等事实;证据4:勘验笔录1份,用以证明案件相关场所、物品等的客观状况;证据5:张岩身份证1份,驾驶证1份,从业资格证1份,用以证明代理人身份信息;证据6:豫EQ1300、豫E9X59挂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行驶证2份,道路运输证2份,用以证明车辆基本信息;证据7:法人身份证1份,营业执照1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1份,用以证明公司基本信息;证据8:授权委托书1份,用以证明代理人身份及代理权限;证据9:聘用合同1份,用以证明代理人与公司关系;证据10:泵单1份,用以证明车辆载货吨位信息。予以佐证。
责令转载货物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100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6-04-10
3
J371702202401108
2024年05月16日 10时27分左右,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牡丹区吴店镇附近区域,对驾驶员申振军驾驶的豫EW5062(黄色)豫E6U76挂(黄色)运输车辆进行道路检查,执法人员郑胜斌、刘涛向驾驶员申振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在检查中发现:该车辆运输10块钢板,单块宽2.64米,长9.56米,车货总宽度为2.95米,车货总长度为16.7米,从河南省安阳市运输到山东省菏泽市,运费1200元整,驾驶人员无法出示《大件经营道路运输许可证》,随后执法人员将该车引导至指定停车场做进一步调查。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
2024-05-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