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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波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00007045071XW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左木乡红光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09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中条山实业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
洪洞县人民法院
2
2023-06-1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田**
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01-1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
河南昊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4
2022-12-2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
河南昊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5
2022-12-0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
润华建设有限公司
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2-09-1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洪洞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2-06-01
(2021)晋10民初8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河南昊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2-05-06
(2022)晋1024民初88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王**
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
洪洞县人民法院
9
2022-04-27
(2022)晋1024民初70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山西洪洞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
洪洞县人民法院
10
2022-03-09
(2022)晋10民终57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
考克重工(沈阳)有限公司
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09-04
申请公示催告
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3-27
2025-03-31
(2025)晋10执4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原平市某有限公司;大同某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其他
执行案件
2
2026-02-27
2025-12-12
(2025)晋1024执2191号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熊某;大同某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首次执行执行其他
604429.00元
执行案件
3
2026-02-27
2025-12-12
(2025)晋1024执2192号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辛某;大同某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首次执行执行其他
256319.00元
执行案件
4
2026-01-04
2025-12-12
(2025)晋1024执1624号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洪崖煤业有限公司;王拽平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335911.00元
执行案件
5
2025-05-30
2025-04-20
(2025)晋1024执779号
服务合同纠纷
大同某某集团临汾某某煤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1150.00元
执行案件
6
2025-05-30
2025-04-20
(2025)晋1024执782号
服务合同纠纷
大同某某集团临汾某某煤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106442.59元
执行案件
7
2025-05-30
2025-02-24
(2025)晋1024执291号
民事
陈**、某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292220.00元
执行案件
8
2025-05-30
2025-03-18
(2025)晋1024执503号
民事
赵**、某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284100.00元
执行案件
9
2025-05-30
2025-04-20
(2025)晋1024执781号
服务合同纠纷
大同某某集团临汾某某煤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4494.46元
执行案件
10
2025-05-30
2025-04-20
(2025)晋1024执78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大同某某集团临汾某某煤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2735.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处罚﹝2026﹞96号
我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未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任命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开展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无食品从业人员考核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李振华等9人无有效健康证明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1、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处以罚款五万元整。
50000.00元
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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