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阳明区小兰水果批发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003MA1BJ8CR1X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牡丹江市阳明区铁岭镇地利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果品精品库68-7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牡市监处罚〔2026〕348号
1.当事人作为经销商销售的“杨梅”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杨梅”;2.经查,抽检不合格的“杨梅”是当事人于2026年5月23日从沈阳地利水果批发市场的高玉娟处购进的,购进价格是90元/件,购进数量为10件,销售价格为100元/件,其中2件杨梅进行甩卖(销售价格是90元/件),该批次杨梅均已售空;3.当事人能提供该批杨梅的检验报告、微信订货截图及入库记录,但无法提供购进票据、供货方资质证明,当事人涉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4.此案货值金额为100元/件×8件+90元/件×2件=980元,违法所得为100元/件×8件+90元/件×2件-90元/件×10件=80元;5.办案人员通过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向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了协助调查函(牡市监协查〔2026〕XA2-32号),经过回函确认上述不合格杨梅来源于沈阳市大东区晋媛生鲜水果商行,并附带其营业执照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6.办案人员已将沈阳市大东区晋媛生鲜水果商行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案件线索移送至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牡市监移字【2026】XA-97号)。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80元;3.罚款3000元,罚没共计3080元
3000.00元
-
2026-08-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