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谷润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卢在啟 | 注册资本:1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22MA35MQLNXF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罗城镇横坑村寨下村民小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万市监处罚﹝2026﹞317号
1、当事人江西谷润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日与浦食食品(广东)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工销售协议》,代为生产“浦食”牛羊肉卷。当事人代加工的“浦食”羔羊卷的食品标签由当事人于2025年10月份在南昌印制,共印制了1000张标注重量400克的浦食”羔羊卷标签(当事人未保留印制费用凭证,也无法提供印刷方信息和详细印制时间。),每张印制费用为1.00元。该标签上未印制委托商的名称和地址,仅标注了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其标签上的条形码6971792280557为浦食食品(广东)有限公司所有,扫码后显示重量350克。到目前为止,当事人共使用该标签生产了400克装“浦食”羔羊卷150盒,已全部交付给委托方浦食食品(广东)有限公司,生产成本合计17.20元/盒,销售价为19.20元/盒,共计销售额2,880.00元,获利300.00元,剩余上述食品标签850张,价值850.00元。 2、当事人与江西味悦食品有限公司口头约定委托加工协议,由当事人负责生产肉卷销售给江西味悦食品有限公司,江西味悦食品有限公司负责终端销售。江西味悦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0日提供了3000张食品标签给当事人,其中标示重量260克的1500张、300克的1500张。上述食品标签正面醒目大字标注了“涮锅牛肉片”,下方标签内容印有“复合调理牛肉,品名:涮锅牛肉片(复合调理牛肉),配料表:猪肉、牛肉(含油脂)、生活饮用水……,委托方:江西味悦食品有限公司,被委托方:江西谷润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当事人生产加工上述涮锅牛肉片的主要食品材料为猪肉和牛肉,猪肉占比百分之八十,牛肉(含牛油脂)占比百分之二十,其真实属性为复合调理牛肉卷。当事人未细究审查食品标签上正面醒目位置食品名称的合法性,到目前为止共使用上述食品标签生产肉卷400盒(净含量260克的涮锅牛肉片200盒、净含量300克的涮锅牛肉片200盒),均已售给江西味悦食品有限公司,无库存。其中,260克的涮锅牛肉片生产成本合计5.80元/盒,销售价为6.00元/盒;300克的涮锅牛肉片生产成本合计6.60元/盒,销售价为7.00元/盒;共计销售额2,600.00元,获利120.00元。 本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上述食品,仅发现标注“涮锅牛肉片”的食品标签2600张(标注净含量260克的食品标签1300张、标注净含量300克的食品标签1300张)。经询问当事人委托代理人郑海燕,当事人委托代理人郑海燕承认了上述调查事实,称“浦食”羔羊卷由于公司失误,确实未印委托商名称,其400克装“浦食”羔羊卷实际重量为400克,条码所显示的重量由于公司沟通失误,未及时调整,所以显示的仍是350克。当事人认为“涮锅牛肉片”下面标签内容印了“复合调理牛肉”就不要紧,上面的名称说不说明是调理肉都无所谓,所以食品标签醒目位置的食品名称未按食品真实属性标示,目前当事人已对上述问题进行改正,并提供了与浦食食品(广东)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代工销售协议》。鉴于“浦食”羔羊卷标示重量与条码显示的重量不符不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且不影响食品安全,属于标签瑕疵范畴,且当事人已进行改正,本案不再就该问题作出处理意见。
1、没收违法所得420.00元; 2、罚款10,000.0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罚款10,42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万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