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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佰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继凡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9MA5ULQP08P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1号1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铜梁市监处罚〔2026〕877号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17年5月26日,取得有《营业执照》。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10月14日共计生产了20台1WG4.0-100FQ-ZC型号的微耕机,该微耕机销售价格是700元/台。生产后先销售有10台,直到抽检时,还剩余10台尚未售出,抽检样品为当事人无偿提供。当事人未制作相应的生产和销售记录且未提供对应的缴税记录。抽检完成后,剩余8台被当事人全部售出,售出价也为700元/台。 ? ? 经核实,发动机作为当事人直接用于生产该微耕机的原材料,购进价格为510元/台。当事人上述产品共生产20台,被抽样基数为10台。因无法确认已销售产品是否存在不合格的情况,故本案货值金额计算为700元/台×10台=7000元。因当事人提供有购买发动机相关单证,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一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算违法所得时,可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所销售或者在服务中使用的商品购进价款等合法必要支出”的规定,当事人违法所得为(700-510)元/台×8台=1520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零伍拾元整(¥1,05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伍佰贰拾元整(¥1,520.00);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没收作为备样的不合格微耕机1台。 。
1050.00元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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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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