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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建正注册资本:27643.74866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000742545894R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灵宝市函谷路与荆山路交叉口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07
(2025)豫1282民初477号
劳动争议
王**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灵宝市人民法院
2
2025-01-09
(2024)豫1282民初6364号
劳动合同纠纷
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灵宝市人民法院
3
2025-01-03
(2024)豫12民终1829号
劳动合同纠纷
纪**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4-12-25
(2024)豫1282民初6090号
劳动合同纠纷
彭**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灵宝市人民法院
5
2024-12-25
(2024)豫1282民初6089号
劳动合同纠纷
李**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灵宝市人民法院
6
2024-12-19
(2024)豫1282民初6092号
劳动合同纠纷
袁**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灵宝市人民法院
7
2024-12-19
(2024)豫1282民初6087号
劳动合同纠纷
毋**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灵宝市人民法院
8
2024-12-18
(2024)豫1282民初6085号
劳动合同纠纷
李**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灵宝市人民法院
9
2024-12-18
(2024)豫1282民初6092号
劳动合同纠纷
袁**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灵宝市人民法院
10
2024-12-18
(2024)豫1282民初6093号
劳动合同纠纷
王*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灵宝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12-22
(2021)豫1282民初34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灵宝市佳合矿山物资部
裁判文书
灵宝市人民法院
2
2021-08-15
买卖合同纠纷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灵宝市佳合矿山物资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灵宝市人民法院
3
2018-03-06
(2017)豫12民初12号
合同纠纷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孙**,徐*,甘肃鑫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川国际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18-03-06
(2017)豫12民初12号
合同纠纷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川国际矿业控股有限公司,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鑫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川国际矿业控股有限公司,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17-08-01
合同纠纷
原告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孙**,徐*,甘肃鑫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川国际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16-07-21
(2014)豫法民三初字第2-2号
合同纠纷
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史**,徐*,甘肃鑫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7
2015-03-21
(2014)民一终字第292号
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
中川国际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孙**,徐*,甘肃鑫山矿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8
2015-03-18
合同纠纷
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孙**,史**,徐*,甘肃鑫山矿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9
2014-11-12
(2014)三民初字第9号
合同纠纷
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孙**,史**,徐*
裁判文书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14-10-29
(2014)豫法民提字第16号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赵**
屈**,李**
裁判文书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1-29
2025-10-22
(2025)豫1282民初3904号
劳动争议
刘;灵宝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232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5-08-27
2025-05-08
(2025)豫1282民初719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赵;灵宝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98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5-08-27
2025-06-04
(2025)豫1282民初548号
劳动争议
张;灵宝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5-07-17
2025-06-03
(2024)豫1282民初6089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李*;灵宝某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5-07-17
2025-06-03
(2024)豫1282民初6090号
劳动合同纠纷
灵宝某有限公司;彭*劳动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5-05-28
2025-05-26
(2025)豫1282民初2910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张**;灵宝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5-05-28
2025-04-09
(2025)豫12民终80号
劳动合同纠纷
王*;灵宝某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5-05-27
2025-04-21
(2024)豫12民终1829号
劳动合同纠纷
纪*;灵宝某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4-12-25
2024-11-21
(2024)豫1282民初5585号
劳动争议
车**与灵宝某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4-07-01
2023-09-28
(2023)豫1282民再15号
合同纠纷
灵宝某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灵宝市某某电器销售部、灵宝市金盛某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再审审查民事判决书
763716.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应急罚﹝2026﹞KA010号
未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措施消除等违法行为
处人民币贰拾伍万伍仟元整
255000.00元
灵宝市应急管理局
2026-07-28
2
(灵)应急罚﹝2026﹞KA006号
未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及措施等违法行为
处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120000.00元
灵宝市应急管理局
2026-07-28
3
灵自然资执罚﹝2026﹞004号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3月16日对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2025年3月占用朱阳镇西小河村和老虎沟村19383平方米土地建设380t/d多金属伴生矿石综合回收利用改扩建项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灵宝市朱阳镇西小河村和老虎沟村19383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1938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非法占用土地13431.9平方米,其中8926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60元的罚款,罚款计: 壹佰肆拾贰万捌仟壹佰陆拾元整(¥:1428160.00),对非法占用非耕地的农用地4505.9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240元的罚款,罚款计:壹佰零捌万壹仟肆佰壹拾陆元整(¥:1081416.00),罚款合计贰佰伍拾万玖仟伍佰柒拾陆元整(¥:2509576.00)。
2509576.00元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06-04
4
灵自然资执罚﹝2026﹞001号
在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于2025年3月份擅自占用灵宝市朱阳镇董寨村19196平方米土地(全部为农用地(其中林地7125平方米,草地12071平方米))用于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头沟尾矿库新建项目建设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9196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919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非法占用的19196平方米其他非耕地的农用地处以每平方米260元的罚款,罚款计:肆佰玖拾玖万玖佰陆拾圆整(¥:4990960.00)。
4990960.00元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04-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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