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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好吃佬熟食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常玉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722MAE7LNCX2Y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洪水镇崇文嘉苑二期小区1号楼1层103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民)市监罚〔2026〕26号
经调查,民乐县好吃佬熟食店负责人常玉顺于2025年11月1日从民乐县香然调味品批发部以13元的价格购进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橙黄1瓶(标注生产商:广东添之彩食用色素科技有限公司;净含量300g/瓶);2026年3月7日以60元/kg的价格购进明胶粉1kg。2026年3月16日晚,常玉顺在熬制明胶过程中,为改善明胶感官颜色添加了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橙黄,当晚共熬制明胶1盒,熬制后的明胶放置在操作间冷却。3月17日早上该店开门营业后负责人常玉顺将冷却后的明胶切条装盘待售,同日由县公安局和我局执法人员韩丽琼、康黎明组成的检查小组对该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检查中发现在该店操作间内存放有已开封的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橙黄1罐,经现场称量为298g,该店负责人常玉顺当场承认在加工上述明胶时使用了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橙黄,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着色剂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同时对该店加工制作的明胶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明胶粉。经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该店加工制作的明胶柠檬黄实测含量为0.0120g/kg,不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不得检出),4月10我局向该店负责人常玉顺送达了编号为NO:326HX00101的《检验检测报告》,截止4月22日当事人未提出复检申请。现查明,当事人以13元的价格从民乐县香然调味品批发部购进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橙黄(规格300g/瓶)1瓶,购进后当事人主要用于制作蛋糕(供自己食用)、明胶,至3月17日检查时购进的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橙黄已使用2g,剩余298g(已查扣);明胶粉共购进1kg,购进后当事人进行了试加工,试加工后的明胶一部分自己食用、一部分倾倒,试加工过程中使用明胶粉约0.5kg。加工日期为2026年3月17日的明胶共加工1盒,经抽样时称量为2kg,销售价格为18元/kg,加工后的明胶0.57kg用于抽检,抽检样品该店免费提供,剩余1.43kg全部销售,货值金额36元。当事人加工上述明胶冻子主要使用鲜生姜片、大葱、栀子、明胶粉,加工时除明胶粉使用0.5kg,其他辅料在加工过程中使用量较少,且无法提供具体使用数量,无法核算实际用量及成本;人员薪酬等支出与经营的其他食品支出混同难以区分,上述款项计算违法所得时不予扣除,计算利润为3元/kg,违法所得为4.29元。
对民乐县好吃佬熟食店(个体工商户)进行了: 1.罚款:金额2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4.29元; 3.没收非法财物: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橙黄298g;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2004.29元,大写贰仟零肆元贰角玖分整。
2000.00元
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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