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汾阳市中上达村聚鑫饭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耀祖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141182MA0HFR9D1D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演武镇中上达村前街8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汾阳市监处罚〔2026〕142号
经查实:1.2026年07月01日,当事人从汾阳市肖家庄镇玉兰村福明百货商店购进3箱营养快线规格15瓶/件、1箱冰红茶规格15瓶/件、1箱健力宝规格24罐/件,购进后摆放于店内前台后方货架上,未明码标价销售。截止2026年7月8日已销售营养快线37瓶剩余8瓶(进货价3.27元/瓶零售价 5元/瓶,违法所得64.01元)、已销售冰红茶9瓶剩6瓶(进货价2元/瓶零售价 3元/瓶,违法所得9元)、已销售健力宝10罐剩14罐(进货价1.79元/瓶零售价3元/瓶,违法所得 12.10元),违法所得共计85.11元。当事人没有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的行为,经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2.当事人于2026年07月08日从汾阳市飞飞肉铺购得生猪肉 113.4斤,未及时索取并留存购进票据和供货商资质证明。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了经营者没有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且未执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应予以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85.11元; 3.罚款人民币1200元。 罚没款共计人民币壹仟貳佰捌拾伍点壹壹元(1285.11元)整。
1200.00元
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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