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玉县加汗巴格乡金刚日用百货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阿卜力孜·图尔荪尼亚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3222MA78E0KY9Y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加汗巴格乡阿亚格依希克拉村28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和墨市监处罚〔2026〕181号
经查,当事人在食品经营活动过程中,未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未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日常食品保质期自查清理不到位,致使超过保质期食品陈列于销售货架待售。结合当事人询问供述、涉案食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涉案食品购进、销售、库存情况具体如下:①平静的泉鸵鸟蛋果仁酱(900g/瓶,保质期至2025年03月05日):当事人于2024年12月底从店铺门口流动送货车购进5瓶,购进单价55元/瓶,销售单价65元/瓶。据当事人口述,该店于2025年1月、2月共计销售3瓶,销售行为发生在食品保质期内;现场剩余2瓶已超过保质期,陈列于货架待售,被依法扣押,库存货值130元。②余甘子果仁蜜(500g/瓶,保质期至2026年01月09日):当事人于2024年12月底从店铺门口流动送货车购进4瓶,购进单价8元/瓶,销售单价10元/瓶。据当事人口述,截至检查当日未对外销售,现场4瓶均已超过保质期并被依法扣押,库存货值40元。③无花果蜜(500g/瓶,保质期至2025年01月01日):当事人从店铺门口流动送货车购进8瓶,购进单价8元/瓶,销售单价10元/瓶。据当事人口述,其中1瓶留作自用,未对外销售;现场剩余7瓶均已超过保质期并被依法扣押,库存货值70元。④玉竹营养酱(500g/瓶,保质期至2024年03月21日):当事人于2023年10月底从店铺门口流动送货车购进4瓶,购进单价30元/瓶,销售单价35元/瓶。曾对外销售1瓶,销售时间当事人无法回忆核实;现场剩余1瓶已超过保质期并被依法扣押,库存货值35元。⑤石榴花酱(230g/瓶,保质期至2025年10月30日):当事人于2024年5月从店铺门口流动送货车购进7瓶,购进单价13元/瓶,销售单价15元/瓶。据当事人口述,2024年9月销售4瓶,该部分销售行为发生在食品保质期内;现场剩余3瓶已超过保质期陈列待售,被依法扣押,库存货值45元。⑥艾丽米热蜜味酱(300g/瓶,保质期至2023年09月01日):当事人于2024年6月从店铺门口流动送货车购进15瓶,购进单价5元/瓶,销售单价7元/瓶。已对外销售10瓶,销售时间当事人无法回忆核实;现场剩余5瓶已超过保质期并被依法扣押,库存货值35元。⑦蜂蜜流质糖果(25ml/瓶,保质期至2026年03月19日):当事人于2025年12月从店铺门口流动送货车购进1盒共12小瓶,折合购进单价4.5元/小瓶,销售单价6元/小瓶。已对外销售7小瓶,销售时间当事人无法回忆核实;现场剩余5小瓶已超过保质期并被依法扣押,库存货值30元。
另查明,当事人购进上述涉案食品,调查期间无法补充提供供货者资质、进货票据、进销清单等溯源凭证;当事人经营期间未建立进销货台账,未留存进货票据及销售记录,相关经营数据无法核实,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现场涉案陈列待售的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共计385元。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新疆智慧执法办案系统,该店无行政处罚记录,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属于初次违法,但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减轻、从轻、免除处罚事项清单5表》首违不罚清单中“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的条件,当事人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故不适用“首违不罚”。
当事人自述,自身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淡薄,日常食品自查工作落实不到位,未能及时清理货架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检查前并不知晓货架上部分食品已过期,不存在故意购进、销售过期食品的主观恶意。
当事人对上述违法事实无异议,并在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上签字确认。
综上,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及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平静的泉鸵鸟蛋果仁酱”2瓶、“余甘子果仁蜜”4瓶、“无花果蜜”7瓶、“玉竹营养酱”1瓶、“石榴花酱”3瓶、“艾丽米热蜜味酱”5瓶、“蜂蜜流质糖果”5瓶。
3.罚款5000元(伍仟圆整)。
5000.00元
墨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