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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金运发电动车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明中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1528MA9GN7DJ0Q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包信镇大李庄村大李庄组2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息市监处罚〔2026〕58号
2026年05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息县金运发电动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明中在现场的情况下,依法对息县金运发电动车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公司仓库里面发现有“东方建设电动四轮车”(车辆制造企业名称:菏泽蓝图车业有限公司,车辆型号:T9四,车架编号:LT25122870,车身颜色:紫白,电机编号:251206012005,轮胎数:4,转向形式:盘,车辆制造日期:2025.12)数量共计1辆。“蓝途电动四轮车”(车辆制造企业名称:无,车辆型号:四轮,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23112208,车身颜色:马卡龙绿套黑,电机编号:无,轮胎数:4,转向形式:盘,车辆制造日期:2023年12月16日)数量共计1辆。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明中提供上述四轮电动车的出厂证明、《车辆一致性证书》和《CCC认证证书》,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明中现场提供出上述电动四轮车仅随车携带合格证与产品使用说明书,无法提供出《车辆一致性证书》和《CCC认证证书》。对当事人存在的上述事实,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息市监责改〔2026〕051401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上述电动四轮车。责令改正期满后,本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06月03日对息县金运发电动车有限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公司仍在销售“东方建设电动四轮车”(车辆制造企业名称:菏泽蓝图车业有限公司,车辆型号:T9四,车架编号:LT25122870,车身颜色:紫白,电机编号:251206012005,轮胎数:4,转向形式:盘,车辆制造日期:2025.12)数量共计1辆。“蓝途电动四轮车”(车辆制造企业名称:无,车辆型号:四轮,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23112208,车身颜色:马卡龙绿套黑,电机编号:无,轮胎数:4,转向形式:盘,车辆制造日期:2023年12月16日)数量共计1辆。且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明中现场仍无法提供出上述2辆电动四轮车的《车辆一致性证书》和《CCC认证证书》。 经查,据当事人交代上述2辆电动四轮车是销售给家里接送小孩上学的人和部分老年人使用的,上述“东方建设电动四轮车”是息县金运发电动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明中于2026年01月份从山东省单县新能源车厂购进的,同批次共购进了1辆,进货价格是3100元/辆,销售价格是4100元/辆,“蓝途电动四轮车”是息县金运发电动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明中于2024年03月份从山东省单县新能源车厂购进的,同批次共购进了1辆,进货价格是3000元/辆,销售价格是3900元/辆,上述产品货值金额共计:8000元,因当事人未销售出去,且无购进和销售记录,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罚款¥8000.00元。
8000.00元
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