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杨姐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龙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322MACXJ31907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6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郧西市监处罚〔2026〕102号
现已查明:1、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购进及库存情况如下:①王守義十三香麻辣鲜调味料,净含量:90克,生产日期:2024年11月2日,保质期18个月,生产商名称:驻马店市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集团有限公司,系当事人于2024年6月份从郧西县寻味干菜店购进,购进2袋,库存2袋,购进价3元/袋,货值金额:6元;②王守義十三香调味品,净含量:45克,生产日期2023年11月1日,保质期:24个月,生产者名称:驻马店市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集团有限公司,系当事人于2024年6月份从郧西县寻味干菜店购进,购进2盒,库存2盒,购进价2.5元/盒,货值金额:5元。上述2个批次涉案食品货值金额共计11元。另查上述2个批次的食品当事人均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及其他合格证明。当事人经营的郧西县杨姐餐饮店于2023年10月在美团平台开展外卖业务,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用于该网店及线下门店食品经营。
2、当事人经营区域内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设置不合格区、退货区等警示标识,且与保质期内的食品混合存放。
3、经本局执法人员充分调查,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涉案食品后并未经营,故无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合并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涉案的超过保质期食品(①王守義十三香麻辣鲜调味料2袋;②王守義十三香调味品2盒);
3、并处罚款2500元。
2500.00元
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