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森成林化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欢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5827220309066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当阳市庙前镇沙河街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16
买卖合同纠纷
当阳市森成林化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蓓德机械有限公司
诸城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4-18
2022-03-15
(2022)鄂05民辖终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蓓德机械有限公司、当阳市森成林化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2
2021-02-05
2021-02-01
(2021)鄂0582民初6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宜昌江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当阳市森成林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当阳市监处罚〔2026〕215号
经查证,当事人网站http://sc-chem.net于2017年11月7日完成联网备案,对网站内容进行了设计。在上述网站对当事人情况的介绍宣传中,有“公司产品主要有脂松香、脂松节油、松醇油等,深受用户青睐,广泛销往全国各地,被誉为‘湖北林产化工第一家’、”“公司产值过亿元,连续三年销售收入突破6000万,连续五年实现产销增长,产销量市场占有率位列全省第一,全国前列”等内容。本局2026年4月2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当阳市监限提〔2026〕20号),要求当事人在1日内提供网站宣传内容的佐证材料。截止5月9日,当事人提供的情况说明中未包含对上述内容的证明材料。...[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依据以上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当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4
2
(宜)应急罚〔2026〕99号
涉嫌其他违法行为
罚款
80000.00元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2026-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