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福善堂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小玲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1MAE82E6U2F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慈航村2组205号(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大足市监处罚﹝2026﹞671号
经查,当事人重庆福善堂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系2016年04月27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独立运营并承担法律责任,负责人系朱小玲,在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慈航村2组205号从事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餐饮、基础护理、病人陪护等服务。当事人办理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2024年12月20日,当事人从大足区宝顶镇厚燕干鲜店购进5瓶“海天”牌5度白醋(净含量:1.9L;生产日期:2024年9月7日;保质期:18个月;产地:江苏省宿迁市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889号);购进单价为12元/瓶,购进金额为60元。另购进5瓶“海天”牌老抽豉油(净含量:1.9L;生产日期:2024年9月21日;保质期:18个月;产地: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东区),购进单价为12元/瓶,购进金额为60元。上述两种调味品购进后都统一存放在厨房仓库货架上。每种调味品开封一瓶放在操作台上供随时取用,为给该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和老人制作餐食时,对食材进行腌制、上色使用,每次使用的量不固定。该养老机构厨房没有建立食品原料的出入库记录,也没有建立食品原料的使用记录台账。??截至2025年4月29日,上述生产日期为2024年9月7日“海天”牌5度白醋已使用4瓶,还剩1瓶(瓶内余量:0.6L);生产日期为2024年9月21日“海天”牌老抽豉油已使用4瓶,还剩1瓶(瓶内余量:1L),上述2瓶调味品均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仍将其置于厨房操作台上待使用。??根据上述查明的事实,因当事人没有建立食品原料的出入库记录,也没有建立食品原料的使用记录台账,据此无证据表明上述2瓶调味品已经使用部分在使用时超过了保质期。故执法人员以现场检查发现的超过保质期的调味品品种和数量计算当事人货值金额为:0.6/1.9×12元/瓶+1/1.9×12元/瓶=10.11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综上,本局执法人员认定当事人重庆福善堂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事实成立,其违法行为被本局执法人员依法查获。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2、没收一瓶超过保质期的“海天”牌5度白醋(净含量:1.9L;生产日期:2024年9月7日;保质期:18个月;产地:江苏省宿迁市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889号;瓶内余量:0.6L)以及一瓶超过保质期的“海天”牌老抽豉油(净含量:1.9L;生产日期:2024年9月21日;保质期:18个月;产地: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东区;瓶内余量:1L)。
2500.00元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