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京医中医诊所(个人独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航博 |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5MADDDMTT5F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望海楼街道金纬路4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河北市监处罚〔2026〕85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及第一百一十九条“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按照销售假药、零售劣药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证书的,还应当吊销执业证书。”的规定
1.没收违法药品(夏枯草颗粒,国药准字Z20250519,江苏晨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产品批号2402251;乳康丸,国药准字Z20080384,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产品批号2309201;芪枣颗粒,国药准字Z20044480,泰华天然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产品批号20231109)共计356盒;
2.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