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博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白永超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1023MA7AE2KU3H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会昌街武隆路东侧(永清县电视台北侧200米)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市监处罚〔2026〕369号
经依法调查核实:2026 年 07 月 17 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永清县博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后厨冷藏柜内查获羔羊单骨小切 B 原料 4 袋(500g / 袋)。该批次原料生产日期为2024年05月29日,保质期 24 个月,检查当日已全部超过保质期。上述 4 袋过期原料中有1袋已开封,未密封存放于常用冷藏柜,与合格食品原料混放,未设置过期隔离及禁止使用标识,处于可随时取用加工状态。经对该店餐饮负责人询问核实,当事人曾取用该批过期原料加工羊排菜品,当事人存在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
另查实,当事人本次检查中存在的食品原材料未离地储存、冷藏食品未密封储存、加工器具未及时清洁、留样柜未上锁未落实专人管控、台账留存记录不规范五项轻微食品安全管理问题,已由我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理,当事人已确认整改并签收文书,2026年7月26日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以上违法行为已改正,该部分问题不作为本案立案处罚内容。
经核查,店内销售记录仅统计每样菜品的总份数,无法区分过期原料制作菜品的具体数量,实际使用量无法核实,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没收4袋过期羔羊单骨(含1袋开封);2、处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
2026-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