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小小锦羊火锅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臧向前 | 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802MA0NCGTF4X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临河区欧式街路南今日嘉园2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临市监胜处罚〔2025〕027号
经查,临河区小小锦羊火锅店在该店内操作间置物架放置的雅二爷青麻椒油是2024年1月26日从拼多多平台洪雅县调味小当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购进的,共购进1瓶,购货价98元/瓶。该店在操作间置物架放置的雅二爷青麻椒油是提供给消费者调制火锅碗料时使用的,火锅碗料销售价格为3元/碗,使用了上述雅二爷青麻椒油调制的碗料在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10月16日期间共售出9碗,合计销售款27元。违法货值27元。上述事实由我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笔录和当事人的口述获得。当事人承认上述违法事实。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禁止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在生产经营中有下列行为:(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食品;”之规定。其行为属于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20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5-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