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路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珂 | 注册资本:16631.74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0004352018564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6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27
(2024)陕0113民初4823号
劳动争议
王**
西安公路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2
2024-04-29
(2024)陕09民终35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陕西蒲城程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鑫阳宏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公路研究院有限公司
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1-03
(2023)陕0923民初44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陕西鑫阳宏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公路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蒲城程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宁陕县人民法院
4
2023-12-07
(2023)陕0923民初44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陕西鑫阳宏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公路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蒲城程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宁陕县人民法院
5
2020-12-03
(2020)内0523刑初382号
单位行贿罪
西安公路研究院
开鲁县人民法院
6
2019-09-23
(2019)陕01民终12031号
恢复原状纠纷
西安公路研究院,西安市长安区五台街办团结村第二村民小组,西安市长安区五台街办团结村第三村民小组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19-03-18
(2019)陕民终75号
租赁合同纠纷
河南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安公路研究院,河南盛天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03-12
(2016)湘0102民初1号
劳动争议纠纷
西安公路研究所,陕西西安交通科技开发咨询公司
裁判文书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2-20
2024-06-11
(2024)陕09民终35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陕西某某某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某某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某某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03-31
2021-02-04
(2020)陕0116民撤1号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西安公路研究院与团结村村民委员会,团结村第二村民小组,团结村第三村民小组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民事特殊程序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12-25
2020-12-02
(2020)陕0116民初3265号
劳动争议
郭**与西安公路研究院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12-25
2020-12-01
(2020)陕0116民初3269号
劳动争议
魏军峰与西安公路研究院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9-12-27
2019-12-16
(2019)陕01执1935号之二
租赁合同纠纷
西安公路研究院与河南盛天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9-12-15
2019-07-26
(2019)陕0116民初284号
恢复原状纠纷
西安市长安区五台街办团结村第三村民小组,西安市长安区五台街办团结村第二村民小组与西安公路研究院恢复原状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9-12-15
2019-11-22
(2019)陕01民终12031号
恢复原状纠纷
西安公路研究院,西安市长安区五台街办团结村及第三村民小组恢复原状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11-14
2019-05-31
(2019)陕民终75号
租赁合同纠纷
河南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河南盛天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西安公路研究院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07-02
2018-10-10
(2018)粤03民终594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7-02
2017-11-25
(2016)粤0306民初2051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林青国林政凌敬**敬**与朱**邓**深圳市汇祥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23480.6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0700交罚〔2026〕050003号
2026年7月3日,榆林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反馈重大事故隐患调查处理及追责问责工作任务的通知》,指派执法人员对交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西安公路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G337神盘公路改扩建项目公路勘察、施工图设计、变更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工作,在危大工程安全设计中考虑不充分,未进行设计交底,未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对本次重大事故隐患的形成负有次要责任。西安公路研究院有限公司构成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
西安公路研究院有限公司构成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榆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