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花湖大个子烧烤餐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熊利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704MA4CM7HH1N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鄂州市花湖天行御景庄园33A、35A号裙楼1-2层11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州市监处罚〔2026〕330号
经查,当事人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其主要经营餐饮服务并含网络经营餐饮服务。
上述超过保质期的涉案食品原料于2025年7月30日从拼多多平台“傻味餐饮配料”(网店名称:泰州市妙香特食品有限公司)购进。鑫东升“小黄鱼BT辣撒料”,购进数量1包,购进单价:40元/包(免运费)。且当事人陈述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在超过保质期后未及时清理,仍置于操作区域储存柜内与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混放在一起并使用,鑫东升“小黄鱼BT辣撒料”仅用于网红小黄鱼和网红烤小黄鱼菜品中。由于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经本局执法人员现场调取当事人美团和饿了么平台销售记录(美团和饿了么系统仅显示1个月),4月份美团线上销售网红小黄鱼0条,饿了么线上销售网红烤小黄鱼8条,每条4元,货值金额32元。因当事人无法提供自上述食品原料过期之日起至案发期间销售烤小黄鱼的具体台账及财物账目,本局执法人员依据当事人在其提供的《情况说明》中陈述的销售情况,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4日线下销售90条,每10元/3条;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6日美团和饿了么线上平台销售27条,每条4元。认定当事人涉嫌使用过期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线下货值金额为300元,线下为108元。合计为408元。当事人在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未建立财务账册,也未保留相关的制售台账及食品原料使用记录,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及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以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结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及情节,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对当事人使用过期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给予如下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鑫东升“小黄鱼BT辣撒料”1袋(剩余475g);
2.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二、对当事人未履行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