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安龙堡乡新街林帆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武绍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322MA7E0GT78C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安龙堡乡新街村委会新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楚双处罚〔2026〕84号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销售超过保质期限食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销售超过保质期限食品行为。鉴于当事人摆放销售4个品种共计36袋(瓶)超过保质期限食品、货值金额达76.00元,应当依法予以其行政处罚。但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管减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可以依法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并应当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管减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条的规定酌定处罚种类和其中的罚款数额。且无法查明当事人售出超过保质期限食品数量及获取违法所得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限食品“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净含量:面饼+配料117克)6袋、“李子园”甜牛奶饮品(净含量:225mL/瓶)12瓶、“娃哈哈”AD钙奶饮料(净含量:100g/瓶)10瓶、“雪碧”柠檬味汽水(净含量:500毫升/瓶)8瓶。
二、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伍佰元整)。
500.00元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