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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桂安银注册资本:10576.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076204347XX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36号16层1601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9-23
(2026)浙0105民初15943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赵*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
2026-09-07
(2026)皖1802民初91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宣城市华美防水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3
2026-08-11
(2026)浙0112民初4805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方**
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临安市人民法院
4
2026-08-06
(2026)浙0105民初108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波嘉源建筑配套工程有限公司
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5
2026-04-29
(2026)浙1081民初4755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新天一集团有限公司
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博崛建设有限公司,张*
温岭市人民法院
6
2026-03-23
(2025)浙0105民初285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临安天柱青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7
2023-03-03
(2023)浙0521民初4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博亚建材有限公司
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德清县人民法院
8
2022-07-26
(2022)浙1002民初3119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夏**
刘**,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9
2022-07-26
(2022)浙1002民初3118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杨**
刘**,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10
2022-07-26
(2022)浙1002民初3118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杨**
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刘**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30
2023-01-13
(2023)浙10民辖终1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台州市国腾建材有限公司、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上诉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2
2023-06-02
2023-04-17
(2023)浙05民终6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博亚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3-04-25
2023-03-03
(2023)浙0521民初4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博亚建材有限公司、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19554.70元
民事案件
4
2022-09-18
2022-09-06
(2022)浙0483民初6216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马**、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4-12
2022-03-28
(2022)黑0921执1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张**、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2-01-28
2021-10-28
(2021)黑09民终4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1-09-29
2021-09-22
(2021)苏03民终4278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史**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260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1-03-23
2019-11-08
(2019)黑民申375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1-01-05
2020-11-04
(2020)浙0104民初6501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永高建材有限公司与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12-21
2020-09-27
(2020)苏1281民初1772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1772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佛禅石综执罚字﹝2026﹞4号
当事人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于2025年12月26日4时50分,在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黎明路南侧、港口路西侧项目工地夜间进行噪声污染的混凝土浇灌作业。
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
25000.00元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1-19
2
佛禅石综执罚字﹝2025﹞219号
当事人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于2025年12月13日1时30分,在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黎明路南侧、港口路西侧项目工地夜间进行噪声污染的木工搭建作业。
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
25000.00元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12-29
3
拱祥办罚决字〔2025〕第000077号
根据2025年7月17日,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案件线索移送函(海综执函字[2025]33号)以及2025年7月25日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案件协查协办函,关于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的线索,本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于2025年8月5日16时00分到达拱墅区杭政储出[2025]27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工地进行现场核查,我执法人员向此建设工程的总包单位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告知公务,并且告知其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后进行现场检查,工地内正在进行打桩施工作业 ,没有渣土外运行为,执法人员向现场工作人员出示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移送的相关线索:2025 年7月3日,杭州双强市政工程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贰辆车牌号为浙A71G05、浙A57G31重型自卸货车在上述工地装载建筑垃圾,运至在海宁市320国道许村镇沈士路口附近时,被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2025年7月14日,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现杭州双强市政工程运输有限公司、浙江盛强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属运输车辆将建筑垃圾运输到桐乡市崇福镇权明砂石料场,疑似出土点位于通益路与石祥路交叉口附近工地,案件正在调查办理中。执法人员向此工程的总包单位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出示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移送的相关证据材料(立案审批表、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调查询问笔录等),浙A71G05、浙A57G31贰辆运输工程渣土的车辆轨迹信息;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移送的相关证据材料(车辆 进出码头时间记录、部分车辆进入时监控照片),当事人承认杭州双强市政工程运输有限公司、浙江盛强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属运输车辆在其施工的杭政储出[2025]27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工地装载建筑垃圾并运输的事实。执法人员通过查看工地门口监控视频以及对祥园路与筑研路交叉口拱墅区杭政储出[2025]27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工地东侧的地块进行现场勘察,发现当事人在2025年7月1日至 7月4日,7月10日至7月15日期间杭政储出[2025]27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工地内有大量运输车辆装载并运输建筑垃圾,位于拱墅区祥园路与筑研路交叉口拱墅区杭政储出[2025]27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工地东侧的地块堆放有大量的建筑垃圾,现场当事人不能出示拱墅区祥园路与筑研路交叉口拱墅区杭政储出[2025]27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工地东侧地块堆放建筑垃圾的相关审批手续,现场情况已拍照摄像取证。2025年8月5日,本案经批准立案。 经本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进一步调查取证,查明当事人红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杭政储出[2025]27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施工单位,在2025年7月1日至 7月4日期间,在未办理《杭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证》的情况下,安排杭州双强市政工程运输有限公司和浙江盛强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运输车辆在拱墅区杭政储出 [2025]27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工地装载并运输建筑垃圾,倾倒到桐乡市崇福镇权明砂石料场74车次,814立方米建筑垃圾;堆放到杭政储出[2025]27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东侧待开发地块320车次,3520立方米建筑垃圾。在2025年7月10日至 7月15日期间,在办理了《杭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证》(编号:杭综执处[2025]拱墅0146-02,有效日期: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情况下,安排杭州双强市政工程运输有限公司和浙江盛强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运输车辆在拱墅区杭政储出 [2025]27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工地装载并运输建筑垃圾,倾倒到桐乡市崇福镇权明砂石料场208车次,2288立方米建筑垃圾;堆放到杭政储出[2025]27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东侧待开发地块480车次,5280立方米建筑垃圾。因此,在2025年7月1日至4日、2025年7月10日至15日期间,当事人安排杭州双强市政工程运输有限公司和浙江盛强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运输车辆从杭政储出【2025】27号地块工地共装运了282车次的建筑垃圾运至桐乡市崇福镇权明砂石料场进行随意倾倒,合计倾倒的建筑垃圾体积量为3102立方米;从杭政储出【2025】27号地块工地装运了800车次的建筑垃圾运至杭政储出【2025】27号地块工地东侧的待开发地块内随意堆放,堆放的建筑垃圾体积量为8800立方米,共计在2025年7月1日至4日、2025年7月10日至15日期间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的总体积量为11902立方米,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
750000.00元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祥符街道办事处
2025-10-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