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万锦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戴健军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900MA5PU2446U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城西街道玉石路鼎顺停车场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2-28
(2022)津0116民初37753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广西万锦物流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9-1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卜*,广西万锦物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合浦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湛廉交罚﹝2026﹞02444号
你(单位)使用桂KG5386车辆于2026年07月22日01时18分在廉江市鱼良头村路段行驶至省道S293线K48+700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为6轴,执法总重为54126千克,限载标准为49000千克,已超限5126千克,超限率10.46%,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基本信息、联合治超案件查询截图、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本机关已依法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
2500.00元
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6-09-15
2
粤湛廉交罚﹝2026﹞02243号
广西万锦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桂K19592车辆于2026年06月02日20时33分在廉江市合江桥路段行驶至国道G325线K508+410M-K508+470M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执法总重为50625千克,限载标准为49000千克,已超限1625千克,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基本信息、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本机关已依法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6-08-12
3
粤湛吴交罚﹝2026﹞02280号
你(单位)使用桂KG3007车辆于2025.11.09 10:04:00在省道S286线K63+500M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货总重为50.13吨,限载标准为49吨,已超限1.13吨。本案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相片》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26年7月17日向你(单位)送达了粤湛吴交违通[2026] 00977号《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28
4
粤湛廉交罚﹝2026﹞01873号
广西万锦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桂K29826车辆于2026年05月14日06时00分在廉江市扶岭桥路段行驶至省道S286线K6+450处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执法总重为54378千克,限载标准为49000千克,已超限5378千克,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基本信息、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本机关已依法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
2500.00元
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02
5
桂0801交罚﹝2026﹞0139号
2026年01月13日02时18分,桂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黄雪芳,莫庆彪(执法证号分别为20080117027,20080117035)经行政检查,在运昌停车场路口发现,卜斌驾驶广西万锦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KK2350桂KJW10挂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铰接列车,品牌型号为ZZ4255V3446E1、LFS9403GXH40,车轴和车轮情况:6轴22轮,运输货物为水泥,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62.1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出限值13.1吨,超限率26.73%。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及以上。
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6500)
6500.00元
桂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13
6
桂0904交罚﹝2025﹞578号
2025年10月16日03时05分,博白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健,梁书春(执法证号分别为20090417043,20090417033)经行政检查,在G359线K520+200M发现,宁惠其驾驶广西万锦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KV5207桂KKV09挂车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中置轴挂车列车,品牌型号为豪瀚牌ZZ4255N3246E1、LFS9403GXH40,车轴和车轮情况:6轴22轮,运输货物为散装水泥,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61.36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0吨,超限12.36吨,超限率25.22%。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及以上。当事人提出从轻减轻处罚的申请。经核实,当事人存在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形。
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4200)
4200.00元
博白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