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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欣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蔡雪峰注册资本: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0MABTLYL12J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三期3栋3层07号F125(自贸区武汉片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市监处罚〔2026〕294号
2026年6月30日,本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作为武汉市江汉区前进一路景江华庭小区电梯使用单位,未按规定落实电梯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本局于2026年6月30日予以立案调查,指定李辰洋、程薇为办案人员,并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 经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前进街道济生社区居民委员会与武汉可比之家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武汉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由武汉可比之家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景江华庭小区物业服务。2025年12月25日,武汉可比之家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与当事人签署《委托书》,明确由当事人专门负责景江华庭小区电梯维保和秩序维护的所有事宜。因当事人无电梯维保资质,当事人与武汉速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签订《武汉市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由武汉速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电梯维护保养服务。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当事人为景江华庭小区电梯使用单位。 2026年6月30日,本局执法人员检查“湖北市场监管智慧监管一张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系统,发现当事人未按规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2026年7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再次检查,当事人已按规定要求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鉴于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不再重复责令改正,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通报批评。
0.00元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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