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能建模板技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龚岳强 |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6MA2822NA2L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北仑区大碶庙前山路178号2幢1号2063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10
(2025)鄂0105民初21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宏顺塑料机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全能建模板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2
2025-07-08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宏顺塑料机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全能建模板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3
2025-05-21
(2025)鄂0105民初21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宏顺塑料机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全能建模板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4
2025-03-17
(2025)鄂0105民初21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宏顺塑料机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全能建模板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15
(2025)鄂0105民初21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宏顺塑料机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全能建模板技术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2
2025-05-21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宏顺塑料机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全能建模板技术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仑市监处罚〔2026〕434号
2026年5月18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北仑区市场监管局2026年叉车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结果反馈,对位于新碶莫干山路18号的宁波艾柯派普气动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在宁波艾柯派普气动技术有限公司的出租厂房内(该厂房为浙江全能建模板技术有限公司承租)有10台系统状态为停用的桥式起重机正在操作使用且根据合同上述设备由当事人负责维护保养及检验。当事人违法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
当事人的使用未经定期检验起重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属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20000元。
120000.00元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