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宝瑜大药房有限公司垫江县十一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31MAACDR9K1F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桂西大道南二段11号6幢4、5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垫江市监处罚〔2026〕176号
经查:重庆市药监局推送的药品追溯码扫码异常预警信息显示“贵州德良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追溯码为84553490004935952015的强身颗粒,重庆宝瑜大药房有限公司垫江县十一店存在多次扫码销售风险”。执法人员通过“码上放心”APP进行查询,系统显示药品追溯码为84553490004935952015的强身颗粒为恒昌医药(重庆)有限公司销售给重庆宝瑜大药房有限公司。
重庆宝瑜大药房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骥和重庆宝瑜大药房有限公司垫江县十一店、重庆宝瑜刘家大药房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静是夫妻关系,相当于重庆宝瑜大药房有限公司垫江县十一店、重庆宝瑜刘家大药房有限公司和重庆宝瑜大药房有限公司实际是他们两人共同在经营。重庆宝瑜大药房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从恒昌医药(重庆)有限公司处购进了120盒强身颗粒,规格为4克X12袋/盒,生产厂家为贵州德良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批号20250809,其中追溯码为84553490004935952015的强身颗粒就是其中一盒。购进后重庆宝瑜大药房有限公司将这批强身颗粒于2025年12月12日拿了5盒、2026年1月9日拿了7盒,共计12盒到重庆宝瑜刘家大药房有限公司,其余的强身颗粒都是放在该公司内进行销售。重庆宝瑜刘家大药房有限公司在2026年1月26日将12盒中的10盒拿到了重庆宝瑜大药房有限公司垫江县十一店,剩余的2盒现存放在重庆宝瑜刘家大药房有限公司处。重庆宝瑜大药房有限公司垫江县十一店从重庆宝瑜刘家大药房有限公司拿的10盒强身颗粒,重庆宝瑜刘家大药房有限公司从重庆宝瑜大药房有限公司拿的12盒强身颗粒都没有付钱。
现查明:这10盒强身颗粒在重庆宝瑜大药房有限公司垫江县十一店于2026年2月13日对外销售了5盒,于2026年4月23日对外销售了2盒,现在剩余的3盒强身颗粒是存放在重庆宝瑜大药房有限公司垫江县十一店处。2026年2月13日销售的5盒强身颗粒,销售金额均为86元/盒,2026年4月23日销售的2盒强身颗粒,销售金额均为74.82元/盒。所以本案货值金额为579.64元,违法所得579.64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佰柒拾玖元陆角肆分(¥579.64);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没收违法购进的3盒强身颗粒 。
1000.00元
垫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