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怡滕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潘勇涛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102MA3XF96H6W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漯河市西城区阴阳赵镇329国道路南河南爱杞枣食品有限公司院内10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2-17
(2020)京0491民初35586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吴*
漯河市怡滕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北京互联网法院
2
2020-08-05
(2020)辽民终92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漯河市怡滕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铁岭市家来福商贸有限公司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巨人园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葫芦岛百大新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3
2020-07-02
(2020)辽民终92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漯河市怡滕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铁岭市家来福商贸有限公司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巨人园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葫芦岛百大新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4
2019-11-15
(2019)辽06民初324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有限公司
中山市巨人园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漯河市怡滕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铁岭市家来福商贸有限公司,葫芦岛百大新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19-04-26
(2019)辽06民初324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有限公司
中山市巨人园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漯河市怡滕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铁岭市家来福商贸有限公司,葫芦岛百大新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28
2022-01-19
(2021)京0491执2244号之一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吴*等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9-04
2019-12-23
(2019)辽06民初324号
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山市巨人园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漯河市怡滕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8-12
2021-02-25
(2020)京0491民初35586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吴*与漯河市怡滕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8-12
2021-03-24
(2020)京0491民初35586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吴*与漯河市怡滕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1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08-12
2021-08-03
(2021)京04民终317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漯河市怡滕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与吴*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1-01-04
2020-09-11
(2020)辽民终922号
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
漯河市怡滕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铁岭市家来福商贸有限公司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2-19
2020-01-13
(2019)豫1102民初5255号
侵权责任纠纷
中山市巨人园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与漯河市怡滕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9-25
2019-08-30
(2019)辽民辖终106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漯河市怡滕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漯市监处罚﹝2026﹞643号
经查明,漯河市怡滕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3日至2026年7月17日期间,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店铺(抖音平台店铺“合欢食品”、微信视频号“怡滕饮品”、京东平台店铺“怡滕饮品官方旗舰店”,快手平台“隆帕来食品”)销售上架产品链接中含“100%NFC”字样的冰菠萝汁、冰杨梅汁和冰荔枝汁等共计1129599单。该单位于2025年7月21日,委托漯河市恰相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1批次“NFC100%冰菠萝”和 1批次“NFC100%冰杨梅”,分别投料冷冻菠萝原汁、冷冻杨梅原汁各6000kg,生产“NFC100%冰菠萝”19800罐、 “NFC100%冰杨梅”19720罐,通过网络平台销售“NFC100%冰菠萝”2475单、“NFC100%冰杨梅”2465。除此4940单外,其余1124659单实际发货产品均为100%浓缩复原果汁(标签标识产品名称及配方分别为:100%冰菠萝,添加菠萝原汁200kg、浓缩菠萝汁140kg、水定量至1000kg;100%冰杨梅,添加冷冻杨梅原浆88kg、浓缩杨梅汁170kg、水定量至1000kg;100%冰荔枝,添加冷冻荔枝原浆190kg、浓缩荔枝汁160kg、水定量至1000kg。),而非“100%NFC”果汁,产品包装标签标识均未标注“100%NFC”字样,实际发货产品与其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店铺中产品链接展示的“100%NFC”及京东平台店铺“怡滕饮品官方旗舰店”页面展示的产品图文信息不相符。当事人发现其平台店铺上架的产品链接中“100%NFC”存在问题后,已于2026年5月31日,主动将其产品链接中的“100%NFC”更改为“100%”,不再展示“100%NFC”字样,但未将京东平台店铺“怡滕饮品官方旗舰店”页面展示的相关产品图文信息同步予以纠正。 2026年8月14日,本局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当日已整改完毕。
罚款150000元。
150000.00元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