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县吕有食杂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吕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23MABX44FH4T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三道岗镇民政村钓鱼台屯【住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依兰市监处罚〔2026〕69号
经查依兰县吕有食杂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猪头肉焖子,现场共发现4袋,销售价8元,货值金额32元,无法得知到保质期后销售多少袋商品,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没有消费者反映吃该商品造成不良影响,认定该单位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该当事人未能提供该方便面的进货票据及供货者的资质证明文件,没有可核验的书面证据,达不到法律规定“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的标准,不满足《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和《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的免罚条件,决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行为,能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态度积极诚恳,货值金额不超过1000元,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危害后果,符合《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试行)的通知》附件3.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第21项“个体工商户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并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第六条以及《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条第二项、第三项,决定给予减轻处罚。
500.00元
-
2026-07-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