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静宁县轻奢世家美容美体中心(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淑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26MADHAQ2G5M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区街道新街成纪名居3-1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静)市监罚〔2026〕8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04月28日注册成立,在静宁县城区街道新街成纪名居3-1号商铺从事生活美容服务,美甲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服装服饰零售经营活动。经营期间,当事人自行设计并委托广告经营主体制作标注“定制系统护肤/一人一方,科学分型,因肤而调,精准量化。皮肤三级管理体系 一级 入肤系统·强源本源―修复/一切护肤理念都是以皮肤健康为根源,屏障修复是重获肌本的本源;二级 处方系统·联合治疗―更新/以问题肌精确确诊为依据,分肤定制,精准精修,重焕。精全化的肤管管理及家居护相管全;三级 充能系统· 细胞抗衰―再生/ 细胞衰老是肌肤衰老的重要元凶,抗衰调肤要。勐激细胞分能,再生,重注肌肤原动力。入肤系统/细胞修复·强塑本源;处方系统/细胞更新·联合治疗;充能系统/细胞再生·细胞抗衰。安全 有效 持久 稳定”等内容的广告牌1面悬挂于店内醒目位置;从电商平台购置产品展示架(标注“分层疗肤水光定制;提升细胞自体修复功能,从内到外重建批复健康生态”等内容)1个,桌牌(标注“医学靶向护肤 源头解决肌肤问题”等内容)1个放置于产品展示区;并配置淄博蓝丝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免费提供的AI智能检测仪(服务系统名称为“蓝集团数智健康服务系统”,系统显示“智能体侧体系:智能脉诊,成人舌诊,体质辨识,智能体态,盆底肌评估。智能调理体系:五行瑶浴,产道养护,花园养护,青松肩颈,跨部保养,苁蓉塑形,气血调养,盆盆肌训练,腹腹肌训练,元气腰臀,脊通醒脑,儿童调理。其他功能:用户档案,在线课堂,门店介绍,学位查询,顾客案例,门店活动,品牌简介,资质查询,AI顾问,项目手册”功能模块)1台,其目的用于线下产品推介及客户服务。同时,当事人通过个人微信(昵称:轻奢世家|蓝丝带 女性健康管理)朋友圈发布含有“改善妇科炎症,调理宫寒,痛经,改善手脚冰凉,改善寒湿所引起的发胖,改善便秘,促进肠胃蠕动,疏通带脉,产后骨盆修复,妇科不好做臀疗,温通经络,散寒祛湿 活血化瘀,改善气血,扶阳固本”等内容的文字及图片宣传所经营美容养生项目。查实,当事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具备医疗资质,其提供服务及所用产品不涉及药品、医疗器械或医疗服务。上述广告中宣称的内容,系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使用医疗用语,易使所提供的美容养生服务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暗示产品及服务具有疾病治疗功效。当事人委托制作的广告牌、购买的产品展示架、桌牌均无相关合同、票据凭证,也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证据证明具体费用,认定该部分广告费用无法计算。当事人在微信朋友圈自行编辑发布的广告图文及AI智能检测仪宣称的内容,无相关资金支付,认定该部分无广告费用。因无法证明当事人所提供的美容及养生保健服务收益与上述宣传内容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故无法认定违法所得。 另查明,当事人在接受调查后,主动撤除店内广告,同时删除其微信朋友圈违法广告内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发现当事人因在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或发布虚假广告而受到过行政处罚。
对静宁县轻奢世家美容美体中心(个体工商户)进行了: 1.罚款:金额5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静宁县市场监管局
2026-07-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