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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润通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郭雪峰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70882564078321T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新兖镇富阳路百丰大厦对过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10-19
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2
2021-12-24
(2021)鲁0812民初3702号
追偿权纠纷
济宁市兖州区润通物流有限公司
双**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8-21
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
武**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09
2022-04-27
(2022)鲁0812执529号
追偿权纠纷
济宁市兖州区润通物流有限公司、双**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12-10
2021-10-15
(2020)鲁0812执恢316号
民事
鲁**、鲁*等民事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06-05
2020-05-30
(2020)鲁0812执2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鲁**、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9-10-22
2018-10-29
(2018)鲁0811执恢92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7-06-13
2017-06-09
(2017)鲁0812执193号
返还原物纠纷
济宁市兖州区润通物流有限公司、李*返还原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6-12-30
2016-12-12
(2016)鲁0881民初285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与田**、济宁市兖州区润通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831.40元
民事案件
7
2016-12-14
2016-11-24
(2016)鲁08行终391号
行政强制
济宁市兖州区润通物流有限公司与曲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强制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8
2014-11-07
2014-11-07
(2014)任商初字第73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与王**、卞**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1563.93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宛社交罚字﹝2026﹞第0300006号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社旗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06
2
津交(总)罚〔2026〕11311号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2-04
3
津交(总)罚﹝2025﹞102280号
济宁市兖州区润通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10-22
4
J370285202400093
2024-05-06 08:30,莱西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莱西市姜山镇泰光路与阳青路交叉口对赵井驾驶的鲁HN484超(其他)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友滨、刘乐荣向赵井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赵井驾驶鲁HN484超(其他),从黄岛到青岛耐克森轮胎有限公司运输炭黑货物。经查:该车鲁HN484超(其他)行驶证标注车属单位为济宁市兖州区润通物流有限公司,初步网查该车所属单位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驾驶员未能提供鲁HN484超(其他)号车《道路运输证》或其它有效证明。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录像(另存)、证件复印件。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莱西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06
5
J371725202304282
2023年11月26日 03时40分,郓城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七中队执法人员在郓城县随官屯镇对周群燕驾驶的鲁H860R6(黄色)、鲁H8274超(其他)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执法人员房华(****)、王猛(****)向周群燕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周群燕驾驶的车辆鲁H860R6(黄色)、鲁H8274超(其他)从济宁工业园运输八辆小型扫地机送至菏泽牡丹区,当事人向执法人员出示了牵引车的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挂车的临时牌照,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挂车鲁H8274超(其他)办理了超字临时牌照,是大型物件运输的专用车辆,仅限运输大型不可解体货物,本运次运输的八辆小型扫地机不是大型物件,属于普通货物,不在该挂车经营范围之内,该挂车隶属于济宁市兖州区润通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办理了经营许可手续。经调查,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济宁市兖州区润通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对此无异议。执法人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与申辩的权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执法照片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郓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3-1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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