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育友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易心琼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170239913419XJ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金凤村二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达通市监处罚〔2026〕303号
经查,2026年5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易心琼询问得知,当事人对上述检验报告内容无异议。上述不合格食品(灯影牛肉丝【麻辣味】)是该公司2026年4月16日根据客户订单,按照客户的要求生产,同批次的灯影牛肉丝(麻辣味)生产了28袋。检验报告同批次的灯影牛肉丝(麻辣味)该公司在出厂时作了自行检验 (达州市育友食品有限公司产品出厂检验报告),该公司每3个月一次都会将灯影牛肉丝(麻辣味)送往四川树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测,上述灯影牛肉丝(麻辣味)至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已对外销售完毕。同批次的灯影牛肉丝(麻辣味)该公司生产后由销售部门对外销售,销售给重庆海关技术中心进行抽样检验8袋,销售给宏佳来20袋,销售金额共计448元,扣出成本共获利84元。灯影牛肉丝(麻辣味)都是快销品,至执法人员送达给该公司的抽检检验报告时,该公司立即展开召回程序,截止目前没有召回,故召回为零。该公司建立了生产和销售台账。没有顾客吃了上述不合格食品后反映后身体不适。当事人于2025年9月18日被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处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0元。
1.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灯影牛肉丝(麻辣味)项目的违法所得给予没收,没收违法所得84元(大写:捌拾肆元整);2.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灯影牛肉丝(麻辣味)的行为处罚款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上述两共计12084元(大写:壹万贰仟零捌拾肆元整)
12000.00元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4
2
达通市监处罚〔2025〕139号
-
1.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灯影牛肉丝(麻辣味)项目的违法所得给予没收,没收违法所得150元(大写:壹佰伍拾元整);\n2.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灯影牛肉丝(麻辣味)的行为处罚款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n上述两共计10150元(壹万零壹佰伍拾元整)
10000.00元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