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临城县山姆餐饮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彦光注册资本:0.2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522MA0DCWN83N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临城镇东街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处罚﹝2026﹞199号
当事人2023-2025年度未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未改正。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3月16日现场检查时,在其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不存在实际的经营场所和办公地点,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该企业取得联系。2026年4月21日、5月20日两次邮寄《地址核查函》均因未能找到该企业退回,2026年6月17日我局在临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公告”进行催报,当事人未在公告期内履行相关义务。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办案人员通过河北经济户籍管理系统查询的当事人登记信息、公示信息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存续状况及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情况。  2.现场笔录一份,证明在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不存在与该企业经营范围相对应的经营场所和办公地点,未发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与该企业有关联的人员,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该企业取得联系。 3.挂号信两封,证明2026年4月21日、5月20日先后两次通过挂号信邮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查函》,邮件均因“无此人、联系不到收件人”退回。 4.2026年6月17日,我局在临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企业催报公告截图1份,证明我局对当事人进行催报的情况。
吊销临城县山姆餐饮配送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元
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1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5-05-1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3-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