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龙之祥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恩生 | 注册资本:1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403MA3XC62L97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路与东环路交叉口贾庄变电所西侧1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5-19
(2023)豫04民终188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顶山市龙之祥商贸有限公司
河南宝丰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2-21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河南宝丰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龙之祥商贸有限公司
宝丰县人民法院
3
2023-02-21
(2023)豫0421民初3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河南宝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龙之祥商贸有限公司,姚**
宝丰县人民法院
4
2023-02-16
(2023)豫0421民初37号
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河南宝丰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龙之祥商贸有限公司
宝丰县人民法院
5
2023-02-02
(2023)豫0421民初37号
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河南宝丰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龙之祥商贸有限公司
宝丰县人民法院
6
2023-01-13
(2023)豫0421民初37号
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河南宝丰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龙之祥商贸有限公司
宝丰县人民法院
7
2022-04-24
(2022)豫0421民初103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河南宝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龙之祥商贸有限公司,平顶山皇顺商贸有限公司,郑**
宝丰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8-09
2024-06-21
(2024)豫0421执501号
借款合同纠纷
河南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平顶山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姚**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行政处罚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没有数据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6-1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平顶山市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顶山市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顶山市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