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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扁平春茶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明亲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11181MA65G4G29U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峨眉山市胜利街道大佛北路13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峨综执(市)处﹝2026﹞30号
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罚款人民币18.81元
18.81元
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7-16
2
峨市监处罚﹝2026﹞164号
经查,当事人取得有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位于峨眉山市胜利街道大佛北路139号的经营场所开展食品经营活动。2024年11月当事人购进40斤红茶,购进价格为20元/斤。当事人将红茶散装称重销售,自行打印标识。截至2026年1月6日,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网上店铺以37.62元的价格售出1单“扁平春(红茶)”,标识为:“生产厂家:犍为清花飘茶厂地址:犍为县清溪镇筒车村五组”。当事人在未与犍为清花飘茶厂签订授权协议、未从犍为清花飘茶厂购买红茶的情况下,在涉案“扁平春(红茶)”张贴了含有犍为清花飘茶厂厂名、厂址的食品标识。本案涉案货值金额人民币为37.62元。当事人已于2025年12月将该笔款项退还给消费者,当事人无违法所得。经核查,当事人未因同一违法行为被处罚过。
罚款18.81元。(大写:拾捌元捌角壹分)。
18.81元
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7-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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