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君之安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晶晶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2502MA0NFF2382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锡市希办赛汉街揽胜华庭1#商业01025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锡市市监处罚﹝2026﹞138号
执法人员在2026年5月29日对该店进行检查,当事人于2025年1月7日从吉林省康汇药业有限公司购进药品“当归龙荟片”、生产企业为吉林高邈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号20240402、生产日期为2024/4/26、有效期为2026-03-31、规格为10片*3板、共计20盒、单价为12.00元、金额240.00元,售价为24.00元/盒,货值金额为480.00元,其违法所得为240.00元(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违法所得”问题的批复》国食药监法[2007]74号)。当事人在购进该批次药品时已按规定索取、查验了供货商资质材料、购进单据及发票等文件。
当事人所销售的“当归龙荟片”(生产企业:吉林高邈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号20240402)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的劣药情形,应当按劣药论处。经审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规定,构成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
-元
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