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客来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丁邓华 | 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602MAA7WR6E26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将军山路581号翡翠园8号楼1层1079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防)文综罚字〔2025〕07号
2025年1月5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接到游客瞿欣投诉举报,声称其2025年1月3日,与父亲瞿永生、母亲李培英3人在广西防城港桂客来了旅行社有限公司豪丫市场营业部报名参加了2025年1月4日-5日北海涠洲岛两日游,该旅行团存在服务质量问题,且未与其3人签订书面的旅游合同。2025年1月13日,我机关立案调查。2025年5月9日,本案调查终结。经调查查明:2025年1月3日游客瞿欣、瞿永生、李培英3人在广西防城港桂客来了旅行社有限公司豪丫市场营业部报名参加了2025年1月4日-5日北海涠洲岛两日游,参团费用为2198元。广西防城港桂客来了旅行社有限公司豪丫市场营业部收到游客后把游客信息发给总社,总社安排出行。但旅游行程出发前,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同时,也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以及《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一、对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违法行为,本机关依法予以处罚:给予广西桂客来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2.责令停业整顿1周。给予广西桂客来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丁邓华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二、对当事人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32000.00元
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5-07-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