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文珏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陆永荣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7MA1J23TL1X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398号41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9-11
(2026)沪0112民初315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张**,张*,张**
张**,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上海广厦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久隆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文珏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上海旭文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文仝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2
2022-10-18
(2022)沪0117民初101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文珏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上海腾洲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3
2022-08-29
(2022)沪0117民初82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文珏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上海天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4
2022-08-25
(2022)沪0117民初82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文珏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上海天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5
2022-07-28
(2022)沪0115民初459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文珏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沈**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6
2022-07-28
(2022)沪0115民初459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文珏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x**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7
2021-12-01
(2021)沪0115民初1049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文珏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沈**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8
2021-09-15
(2021)沪0120民初130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文珏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苏州园科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9
2021-08-19
(2021)沪0120民初130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文珏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苏州园科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10
2021-07-28
(2021)沪0120民初130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文珏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苏州园科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09
2022-09-19
(2022)沪0117民初101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文珏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与上海腾洲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5-09
2021-09-27
(2021)沪0120民初130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园科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10-28
2022-08-19
(2022)沪0115民初459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文珏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与沈**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2-01-11
2021-07-01
(2021)沪0120民初130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文珏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与苏州园科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3576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2-01-11
2021-09-27
(2021)沪0120民初13080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文珏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与苏州园科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1-11
2021-09-27
(2021)沪0120民初13080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园科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3576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闵)应急罚﹝2026﹞执法44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三款的规定,应当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及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上海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中“通用裁量表”判定标准,考虑文珏公司公司现场安全风险较小取值10%计算,违法情节轻微取值10%计算,按照规定完成整改且积极配合调查取值0%计算,计算得到了取值20%的裁量建议,即给予文珏公司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肆仟贰佰捌拾肆元贰角玖分并处人民币壹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综上,拟对上海文珏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肆仟贰佰捌拾肆元贰角玖分并处人民币壹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肆仟贰佰捌拾肆元贰角玖分
100000.00元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2026-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