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宁南梧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韦佳欣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2MAD233FW49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南梧路318号畅春湖山庄C区46号1-3楼、47号1-3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兴市监处罚〔2026〕68号
2025年12月1日南宁市食品安全智能服务平台-餐饮端收到AI抓拍南宁南梧托育服务有限公司食堂烹饪区存在有活体老鼠的厨房违规信息,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2月3日对当事人食堂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食堂入厨房的门缝隙大,且未放置挡鼠板。当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当场处罚决定书》要求其进行整改,并依法给予警告。 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26日分别在南宁市食品安全智能服务平台-餐饮端再次收到AI抓拍南宁南梧托育服务有限公司食堂烹饪区存在有活体老鼠的厨房违规信息。2025年12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至南宁南梧托育服务有限公司食堂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厨房存在以下问题:①.厨房内部炒锅后的窗户纱窗处未严闭;②.在洗菜池下方的管道有破损,未补洞的现象;③.在放置煮饭锅的操作台下方、抽油烟机上方处分别发现有老鼠粪便。 当事人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规定。对当事人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十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上缴国库
5000.00元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3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14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