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明宇斧山熟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来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27MA1CE23E5M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东兴镇东南街中径路556栋1层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木兰市监处罚〔2026〕32号
2026年07月08日,我局执法人员:陈佳鑫、宋俭涛在木兰县明宇斧山熟食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购进的食品“排腿”未索要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执法人员依法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在2026年07月15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我局于2026年07月16日予以立案,经向当事人调查询问并提取相关证据,现已将当事人违法事实调查清楚。
经查,食品“排腿”,购进数量:5件,生产厂家:哈尔滨千鹤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保质期:12个月,贮存条件:-18℃以下,生产日期:2026年04月23日,供货商:木兰县虎子海鲜调料冻货批发商店,购进日期:2026年06月26日。
我局执法人员陈佳鑫、宋俭涛于2026年07月16日对木兰县明宇斧山熟食店的违法行为改正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采购的食品“排腿”仍未索要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进一步调查,木兰县明宇斧山熟食店于2026年06月26日在木兰县虎子海鲜调料冻货批发商店购进的食品“排腿”数量5件,已经销售3件,剩余2件。进货单价:112元,共计进货金额:560元。销售价格:5元/个,一件32个,一共160个,共计金额:800元,货值金额:800元。已经售出96个,共计销售金额:480元。当事人因着急进货赶车,忘记了向供货商索要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我局执法人员扫描排腿包装袋上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二维码显示,排腿经由松北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检验合格。2026年7月17日我局收到木兰县明宇斧山熟食店的经营者张来明提供的排腿的检测结果报告单。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两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2、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3、木兰县明宇斧山熟食店《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表》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者身份及经营范围;
4、经营者张来明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证明当事人身份;
5、食品“排腿”照片,证明当事人购进的食品种类、名称;
6、木兰县虎子海鲜调料冻货批发商店《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购货凭证复印件各一件,证明购进商店的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范围及索票。
7、第一次、第二次现场检查照片共4张,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8、《送达地址确认书》一份,证明:邮寄等方式送达地址的合法性;
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壹仟元整(1000.00元)
1000.00元
-
2026-08-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