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肥西县张玉百货超市(个人独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亚妮注册资本:0.1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340123MA2PDX178B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紫蓬山旅游开发区许大郢商业街5号楼105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肥西市监处罚〔2026〕138号
经查,当事人陈述确认于2026年5月30日销售给投诉人1袋生产日期为2026年3月30日的“精制槟榔”,该商品名称为“精制槟榔”,委托方:湖南津津有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委托方:湘潭县武哥槟榔加工厂,保质期:60天。据当事人供述其于2026年4月15日由合肥奇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8QH3M9XH)购进了上述商品,购入“精制槟榔”5袋,购进价格是4元/袋,购进总价20元,销售价格是5元/袋。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检验报告和进货单据的复印件等材料。据当事人供述:截止案发时,当事人销售1袋失效、变质的产品“精制槟榔”给投诉人,售价5元/袋,货架上剩余4袋失效、变质的产品“精制槟榔”现场从货架上下架销毁,当事人未建立销售记录以及可证明销毁的记录。经计算,当事人可认定的货值金额为25元(计算方法为:5×5=25),当事人可认定的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违法所得为1元(计算方法为:(5-4)×1=1)。
1;罚款壹拾伍元; 2;没收违法所得壹元。
15.00元
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