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恒晟新德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翟俊翕 | 注册资本:4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5MA07EF1154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新开河街道榆关道729号-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河北市监处罚〔2026〕100号
电动自行车为《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2023年第36号)中需要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当事人擅自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未按照规定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便进行销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擅自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动自行车的构成要件。举报人能够提供的电动自行车实物为64辆,已经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确认,其余车辆无法核实,据此计算本案货值金额266857元。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相关规定,扣除当事人涉案商品购进价款216855元的合法必要支出,直接税款无法计算,不予扣除,本案违法所得50002元。
没收违法所得50002元;罚款75000元。
75000.00元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0
2
津河北市监处罚〔2026〕100
电动自行车为《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2023年第36号)中需要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当事人擅自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未按照规定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便进行销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擅自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动自行车的构成要件。
1.没收违法所得50002元;2.罚款75000元。
75000.00元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